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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市速報:「空置稅」實施細則具爭議


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解釋推出「空置稅」並非針對發展商,只是希望在房屋短缺時建立平衡點。

因應去年6月公布會引入一手樓「空置稅」,運輸及房屋局日前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,建議訂立《差餉(修訂)條例草案》。不過,方案未得建制派議員支持,如經民聯及民建聯均認為現時方案具修改空間,自由黨更直斥政府用地產商「祭旗交數」,批評修例不單影響業界,會會影響整個香港,更可能適得其反令遠令樓價上升。

根據政府建議,空置稅會徵收應課差餉租值的200%,即相等於兩年租金或市值樓價5%。自由黨發展及建造業關注組召集人趙式浩預期,發展商必然會將成本轉嫁買家,長遠而言,政策有機會令樓價上升,違反當局推出空置稅的原意。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補充說,香港樓宇空置率4.7%,政府誇大了嚴重性如新加坡樓宇空置率8.4%;東京空置率4%。事實上,空置稅的細則確有商榷餘地,例如空置稅定義為取得入伙紙12個月,但香港少有推售清水房,所以在取得入伙紙後還要花時間裝修,如豪宅單位所花的裝修時間更長,用入伙紙劃線對發展商確實不公道,可能計算自取得滿意紙後更佳。

政府就空置稅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但建制派議員對細則不太滿意。

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解釋,徵收額外差餉的措施是希望促使一手樓單位盡早推出市場,而非遏抑樓價,強調樓價受多項因素影響。他預計未來3至4年可供應市場的一手住宅單位,會由2016年第1季至今日維持在超過9萬個的高水平,政府亦留意到近年已落成的樓宇仍未售出的「貨尾」單位,數目持續上升,由2013年底約4,000個,增加至去年3月底約9,000個,有關趨勢不理想,政府應推出有效措施。政府建議,修例在獲得立法會通過並於憲報刊登當日起計3個月後實施。

發展商其一質疑徵收「空置稅」欠公平的原因,就是豪宅面對小眾市場,不應被納入「空置稅」包括範圍內。

對於可能有發展商避免繳交「空置稅」而推遲建樓,陳帆認為政府對建築年期設有法定要求的規約,若於期內未落成,發展商需要繳付補價,如情況嚴重,政府可依例重收土地,故此不認為發展商會因為空置稅,而故意拖延建築或申請入伙紙,令資金閒置,對其亦會造成影響。他續指,一般樓宇落成跟進,計及裝修和銷售時間,以取得入伙紙後12個月為定界屬於適當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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